2014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左)与旧版通行证(右)对比。
据新华社电 昨天,公安部宣布,自9月15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版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也不再加盖验讫章,而是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
对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只需在申请证件时签署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无须事先向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指纹,实现一次备案、三地自助通关。
此外,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